
各县(市、区)住建局,市经开区、市高新区城建局:
根据《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〈2026年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要求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6年度建筑业企业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核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核查范围
对注册地在邢台市内的建筑业企业,按照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取不少于企业总数的5%进行核查。
二、核查内容
对受检企业全部资质及不分等级资质情况(总承包特级、一级、部分专业一级以及D2(临)资质证书的资质除外)进行核查,主要核查企业的净资产、技术负责人、注册建造师、职称人员、技术工人以及技术设备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。
三、核查方式及时间安排
按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要求,随机抽取核查对象,对受检企业资质情况开展核查。
(一)市级核查(7月27日-7月31日)
各县(市、区)建设主管部门通知受检企业按要求提供受检资质相关证明材料,并通知受检企业到市住建局进行核查。
(二)企业整改(7月31日-8月30日)
各县(市、区)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市级核查结果督促企业进行整改,受检企业务必于8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至市住建局。
企业应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,报送材料存疑的,相关企业做好材料原件或证明材料的提供工作。市住建局对企业整改结果进行通报,对整改不合格或不配合整改的企业,将函告资质审批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建筑业企业应保持资产、主要人员等方面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,主动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,按照核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(二)在核查期间,对未按时提交资料、不配合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
(三)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、增项,不得承揽新的工程。
联系科室: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:2627036


